4月19日上午,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持续释放环评改革政策红利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处长王茉介绍我省环评管理改革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情况。省厅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郭京衢、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主任翟德斌现场回答记者提问。省环境保护宣传中心主任潘瑜主持发布会。光明日报、法制日报、中国环境报、吉林日报、吉林广播电视台等13家新闻媒体参加。以下是发布会内容↓↓↓
厅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处长王茉: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
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吉林省环评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由我来通报一下我省环评改革管理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情况。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生态环境部的关心指导下,我厅坚决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建设大会精神,始终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坚持主动对接服务,建立了专班统筹、超前介入、跟踪服务、高效审批的全链条服务机制,在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的同时,以“全省重大项目推进没有一个因为环境要素保障而耽误”的决心和目标,强化“要素跟着项目走”,提升经济发展的“含金量”“含绿量”、降低“含碳量”“含污量”,持续助力重大项目提质增效。
一、坚持政策引领,持续释放改革红利
为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大力提升生态环境系统优化营商环境能力,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先后制定印发《提升环评审批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13项举措》《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更大力度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18项措施》和《全面精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20条举措》等系列政策文件,出台涵盖宏观引领、项目保障、市场规范、服务优化等多个方面总计51条具体举措,采用座谈、培训、报道和印发惠企指南手册等多种方式宣贯解读,确保政策直达基层和企业,助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2021年我厅作为全省8个招商引资工作先进集体之一获省政府表彰。
二、坚持专班统筹,不断完善服务机制
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重大项目服务专班,形成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督办、相关处室具体负责、上下协同联动的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一盘棋”服务格局。
设置专人对省政府专班推进项目实施周调度,对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实施月调度,并定期组织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问题。设置项目秘书跟进重大项目环评进展,动态更新环评审批服务管理台账,分续建、已批、豁免、未批四类精准服务全省投资5000万以上重大项目落地。
近年来,紧紧围绕“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聚焦“464”新格局,针对支持西部清洁能源基地、吉西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等重点区域发展和支持一汽集团、吉化公司、吉林化纤、吉林油田、凯莱英等重点企业及大水网、“东部山水蓄能三峡”、沿边旅游开放大通道等重大项目,通过现场办公、网络咨询、厅长直通车等方式,及时解决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生态环境领域问题。协调白城铅碳电池项目获得国家重金属排放总量豁免政策,帮助德国大陆电子节约废弃线路板处置费200万元/年。我厅服务重大项目的做法,在吉林卫视《希望的田野》栏目进行长达20分钟的深度报道。
三、坚持超前介入,深入开展“五对接”
我厅常态化开展与生态环境部、省直部门、地方政府、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业的“五对接”工作。今年已是第四年,此项举措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高度评价。
一是积极与生态环境部请示沟通,在大水网、沈白铁路项目建设和千亿斤粮食规划实施中,得到了生态环境部的大力支持。
二是定期与发改、工信、交通、水利、能源、文旅等省直部门主动对接,协同推进重点行业规划实施和重大项目环境要素保障,研究解决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我厅与省交通运输厅签订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做好交通项目环境要素保障、优化全省交通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等领域形成合力。
三是充分与地方政府开展“面对面”对接,结合地方发展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路径,确保近年出台的环评审批、项目申报和资金支持等方面政策能够实实在在落地见效。
四是直接与产业园区开展“一对一”对接,重点推动园区落实规划环评要求,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项目引进和布局,实现园区绿色健康发展。
五是及时与重点企业开展“点对点”对接,重点疏通项目建设及运行堵点、难点,第一时间给予专业技术支撑。对接服务颇受企业欢迎,也建立了深层的合作。去年,厅主要领导深入中国石油吉林油田公司调研,探索实行油气开发区块环评模式,推动第一桶“零碳原油”落地吉林,企业送来锦旗,并在后续与我厅签订了《打造厅企联合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范促进油气行业绿色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深化双方合作,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油气及新能源事业高质量发展相得益彰。为支持吉林化纤创建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厅领导带领省、市、县三级要素处室和行业专家赴吉林化纤开展现场办公活动,研究解决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设项目环评变更、排污许可填报等十余个问题,进一步为企业减负赋能。
结合今年全省2703个投资5000万以上项目和53个省政府专班重大项目,目前已全面完成与相关省直部门、11个市(州)政府、107个产业园区和100余家重点企业的对接服务。梳理形成了158个项目推进问题清单,分级分类建立了重大项目服务环保台账,并对台账内问题实施挂账销号管理。
四、坚持高效审批,助力项目开工落地
我厅始终坚持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的重要抓手。坚持建设项目实施“即报、即受理、即评估”“三同步”的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机制,进一步畅通审批信息、优化审批流程、疏通审批“堵点”,实现“三缩减一优化”。
一是减环节,先后取消环评文件编制前的备案审核和技术评估后的专家复核。二是减时限,在确保符合法定公示时间前提下,将环评报告书(表)审批时限由法定的60(30)个工作日缩短至19(8)个工作日,三是减范围,制定印发《吉林省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项目类型》,对以小微企业为主的33个行业85个项目类型实施环评豁免,严格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每年有近50%的建设项目环评豁免。
优化审批服务。协调省政数局,开发环评审批电子印章,完成全国环评审批统建系统、与省级政务平台“吉事办”的互通互联和数据共享,在省级部门中首个实现批复文件电子化,真正做到环评“不见面审批”和“零跑动”。沿边开放旅游大通道(g331)项目在确定建设方案后,我厅倒排工期,容缺完成一级路扩建和二级路新、改建两个项目环评审批,为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创造了条件。汪清抽蓄、塔拉河抽蓄项目实施“现场踏查 现场审查”工作模式,第一时间完成批复,为项目开工建设跑出了环评“加速度”。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深化环评改革,严把环评准入关,进一步释放环评改革红利,以更实的举措、更大的力度、更优的服务持续做好重大项目环境要素保障,以优质环评审批服务助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推动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中体现生态环境部门的责任和担当。
吉林广播电视台: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请问,我省在推进排污许可管理方面都采取了哪些措施?效果如何?
厅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处长王茉:感谢记者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实施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事项,是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的重点内容。按照生态环境部的统一部署,我省于2020年7月实现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截至目前,全省已有6882家排污单位申领了排污许可证,47617家排污单位进行了排污登记。近几年来,我们不断夯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强化“持证排污、按证监管”意识,扎实推进排污许可核心制度建设,主要采取了以下几方面措施:
一、完善地方法规体系建设
2021年,国务院颁布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生态环境部近几年相继出台了《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制定了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发布了70余个行业技术规范。为了更好推进我省排污许可制度的落实,使排污许可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我省制定出台了《吉林省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和《吉林省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办法》,从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方面完善管理机制,并制定了抽检巡查、定期通报、问题线索移交、预警约谈等系列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责任,形成排污许可全链条闭环管理,不断提高排污许可管理效能。
二、规范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管理
排污许可证是企事业单位生产运营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也是企业守法、行政执法、社会监督的重要依据。排污许可证载明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否准确、依据法规政策是否有效、对企业提出的管控要求是否完整,高质量的排污许可证对排污企业和执法部门的后续管理至关重要。为提高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我省印发并实施了《吉林省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开展全省排污许可质量提升攻坚行动等,省厅组建了工作专班,强化技术支撑,聘请20余名专家对各地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进行全覆盖质量复核,每月对各地区发证质量问题率进行通报排名,督促各地指导企业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排污许可证进行整改修正。
三、严格排污许可执法监管
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是执法监管的重要抓手。我省每年都将排污许可检查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年度计划,组织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制定排污许可现场执法检查清单,对排污企业现场检查实行全面、系统、规范化的清单式管理。制定“正面清单”,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推进非现场检查管理模式,对排污企业实行差异化精准管理。对守法企业“远程把脉”“无事不扰”,对存在违法排污行为的,依法严肃进行查处,并向社会曝光。2023年全省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中,共开展排污许可非现场执法检查5423家次,发现问题318个,现场执法检查11980家次,发现问题344个,共形成行政处罚案件75起,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起,减免处罚13件。
四、强化排污许可政策宣贯
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多途径深入开展排污许可政策的宣贯解读工作,在省厅门户网站设置排污许可专栏,及时发布排污许可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技术规范、文件解读等;发布“致排污企业的一封信”,及时提醒和督促排污企业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针对企业数量较多的供热锅炉、医疗机构、加油站等行业类别,以实景拍摄、现场填报讲解的方式制作排污许可证申报教学小视频,编制印发排污许可现场检查要点、常见问题解答等手册,实现政策解读“不见面指导”。提升排污许可技术支撑能力,组织开展排污许可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业务水平测试,以服务质量为导向,为企业优选技术服务单位提供参考。组织召开全省火电行业证后管理工作推进会议,通报了全省86家火电企业2023年度执行报告提交和审核情况,并邀请生态环境部评估中心的老师进行了专题培训,推进火电行业率先实现排污许可规范管理,发挥标杆示范行业带动作用。
守望都市:山东锦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造假案发生后,生态环境部多次在新闻发布中强调,对环评弄虚作假“零容忍”。请问我省在环境影响评价的文件质量监管和行业监管上有哪些措施?
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主任翟德斌回答:环评是约束项目与规划环境准入的法制保障,是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强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管理是提高环评制度的公信力和有效性的重要举措。为充分发挥环评准入管控效力,杜绝环评弄虚作假行为,我省始终严把质量关,不断强化环评文件质量管理。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完善环评文件质量管理工作机制。近几年来,我省将各市州开展环评文件质量复核工作纳入政府生态环境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定出台《吉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复核管理办法》,复核范围覆盖省内所有开展业务的环评单位,采取专家盲审和集中会审形式开展审核。印发了《关于加强环评审批工作日常管理的通知》,强化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基础信息在环评信用平台登记及公开情况的检查,对受到信用惩处,限期整改或列入“黑名单”的不予受理。制定实施《吉林省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管理办法》,落实专家随机抽取制度,提高环评技术评估质量。
二是定期开展环评文件质量复核。省厅每半年对全省各级审批的环评文件进行抽查复核,并对生态环境部反馈的问题线索进行核实,对业绩异常人员开展靶向复核。三年来,全省共计抽取1600余份环评文件(占全省总数近20%),对其中存在质量问题的41个建设单位、32个审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涉及的37家环评编制单位、43名编制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和在环评信用管理平台失信记分。
三是开展全省环评机构和环评工程师诚信档案专项整治。将环评编制单位及环评工程师作为诚信责任主体,加强责任和政策宣讲,指导各环评编制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查自纠。规范环评编制人员从业行为,对9名存在挂靠行为,缴纳多个社保的工程师在环评信用管理平台进行了失信记分,督促涉及的环评机构进行整改。同时,将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在信用平台提交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准确性纳入日常监督检查。
四是开展环评造假案例警示教育。以山东锦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造假案为鉴,以案释纪、以案说法,将案件情况传达至省内每个环评单位,提醒各环评单位严守法律底线,严格职业操守,坚决遏制弄虚作假行为。组织召开全省环评单位负责人培训会议,现场签订并递交了规范从业承诺书。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业绩异常、频繁变更环评工程师从业单位信息等易导致环评质量风险的情况,及时对涉事环评单位和工程师进行预警提示,有效防范环评文件质量问题的发生。
法制日报:在发布会中提到,聚焦企业更便捷高效地办理生态环境行政许可,环评“不见面审批”和“零跑动”,请问在这方面具体开展了哪些工作?
省厅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郭京衢回答: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生态环境厅行政审批办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近些年,我厅始终坚持“优质高效、便企利民”的工作宗旨,把办理行政许可流程最优化、材料最简化、效率最大化作为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工作抓手,不断研究探索,创新工作举措,持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为服务对象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一是不断提高审批效率。严格落实行政审批制度,主动公开各项行政审批事项的限制性条件,及时对办结事项进行双公示和数据信息共享,让行政审批全过程处于公众监督之下。压缩审批时限,实现了在法定时限基础上缩减50%的审批时间的承诺。对重大工程、重大事项、民生工程等实行专人负责制、急事特办,尽量压缩审批周期。2023年,共办结行政许可审批事项460余件,其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220余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80余件、辐射安全许可160余件,较好地完成各项行政审批任务。
二是切实提升服务水平。我厅积极解答群众咨询,坚决做到咨询“一口清”,将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审批涉及的法律依据、所需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条件、办理时限等“一次性告知”咨询人。2023年先后解答企业、群众电话、网络咨询500余次。针对企业群众提出的“材料提交份数过多,企业无自留原件”等问题,将部分业务由原来的现场提交一式多份原件材料减少到一式一份;将领取证照和批复需到审批办现场打印,调整为事项办结后即打印交付取证窗口,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创新优化审批服务。2022年5月,在省政数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厅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批复电子文书的建设工作,开发了行政审批电子公章,完成了环评审批系统、省级全流程审批系统和吉事办平台的互通互连,是全省第一个运行使用的行政许可电子文书,实现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和零跑动。目前,省生态环境厅在持续推进危险废物管理、入河排污口设置以及核与辐射安全许可等电子证照建设工作。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一流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加强与省政数局的协调配合,深入推进其他行政许可的电子证照建设工作,把具备建设电子证照条件的行政许可全部建设成为电子证照,为广大企事业单位办理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提供更多便利。
光明日报:刚刚在新闻发布时提到了“环保专家进基层”活动,请问此项工作是如何开展的?该项工作与我省开展的“服务企业月”是如何做好衔接的?
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主任翟德斌回答:我厅坚持项目为王,持续发力,深入落实“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建设大会精神,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职能作用,分领域分行业建立了专家库,连续4年组织开展“环保专家进基层”活动,组织省内顶尖环保专家深入基层为企业排忧解难。
每年初,我厅组织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事先深入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开展调研,收集企业在污染治理、环保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技术难题并进行了分类梳理。根据问题类别,有针对性地邀请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所、省环科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相关专家,组成环保专家团队,对收集上来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按领域分成涉气、涉水、涉固废等问题攻坚组,并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建立了包联关系。最后,我们将组织环保专家赴各地帮助重点企业把脉问诊。
年初以来,重点解决了包括长白山旅游大通道、东部地区抽水蓄能项目、一汽项目审批和生产废液、吉化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四平双辽热电厂项目、山鹰纸业(吉林)有限公司项目、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生猪养殖项目等140余个重点问题。
为了让环保专家下基层活动持续服务于全省企业,省生态环境厅将结合省委、省政府每年开展的“服务企业月”活动,建立“环保专家进基层”活动长效工作机制。
一是强化技术支撑。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搭建好企业与专家团队沟通对接平台,及时帮扶企业研究破解项目建设、升级过程中多方面各类生态环境领域难题。
二是注重活动实效。结合问题需求,引导专家深入基层和企业,面对面了解情况、摸清底数、倾听诉求,一对一把脉问诊、指导决策、破解难题,点对点跟踪指导、精准服务。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环保专家进基层”活动宣传,发挥助企惠民网上专栏和电话热线作用,引导各地政府、开发区、企业认识和了解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消除顾虑,更好地为地方和企业做好服务。
中国环境报:上个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引起广泛关注,请问我省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哪些成绩?
厅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处长王茉:感谢您的提问,我先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什么是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新时代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积极实践,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为发展“明底线”“划边框”,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中具有基础性作用,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对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接下来我向大家通报一下我省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有关情况。
我省从2018年开始着手开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三线一单”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0年省政府印发实施了《吉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发布了全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按照生态环境部有关要求,我省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工作,动态更新成果于2023年12月底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核并备案入库。
此次动态更新工作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土三调”、“三区三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开发区整合优化方案,强化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全省共划定了1233个环境管控单元,包括优先保护单元772个,面积占比61.78%。重点管控单元404个,面积占比16.98%。一般管控单元57个,面积占比 21.24%,环境管控单元内开发建设活动实施差异化管理。
在科学划定管控单元的基础上,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风险管控防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四个维度,建立了 “1 2 11 1233”(“1”为全省总体准入要求,“2”为“松花江流域”和“辽河流域”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11”为各市(州)及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1233”为各环境管控单元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四个层级的精准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工作部署,我省迅速落实,研究起草了《吉林省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目前已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拟提请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计划于近期正式发布实施,还请各位媒体朋友们持续关注并帮我们做好宣传。
谢谢大家。